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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社会风险演化及防范对策研究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2-04-12 10:31

本文摘要:摘 要:城市的数字化转型在促进社会进步、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社会风险,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首先阐释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概念内涵和建设成效,指出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治理挑战,然后立足场域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等基本理论,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四个场域,构

  摘 要:城市的数字化转型在促进社会进步、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社会风险,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首先阐释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概念内涵和建设成效,指出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治理挑战,然后立足场域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等基本理论,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四个场域,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的二维分析框架,从风险演化和数字化转型两个维度剖析城市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潜在的各类风险以及风险的演化逻辑,进而提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社会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数字城市;城市数字化;数字化转型;社会风险

城市数字化

  一、引言

  我国“十四五”规划指出,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2021年,上海市也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计划到2025年,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国际数字之都建设形成基本框架;到2035年,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数字化正以不可逆转的趋势改变人类社会,城市数字化转型势不可挡。

  城市数字化转型指信息技术和数据要素驱动的城市发展模式与实体形态的结构性转变,其覆盖经济产业、社会生活、政府治理等诸多方面的转型[1]。城市数字化转型以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基础,但更离不开数字技术应用下经济、社会、政府领域原有形态的变革,这需要协同技术、制度、规则、功能、生态等各个方面的转型。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及数字生态构成中国数字化转型的一般性框架[2]。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4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同比增长9.6%,增速位于全球第一[3]。

  广东、浙江、贵州、上海都是国内数字政府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省(市),浙江“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改革和上海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在节约政府行政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加了公众满意度。哈贝马斯在风险社会理论中提出现代风险的概念,所谓现代风险,主要是指“人为制造的风险”,即人类自身知识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整个世界的强烈作用所造成的风险。比如核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环境污染生态灾难风险、致命性病毒、信息风险、金融危机,等等[4]。

  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社会风险是一类现代风险,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特征[5]。我国城市数字化转型成为智慧城市建设新阶段,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创造了社会效益,促进了社会进步。但与此同时,也已经形成或正在孕育着新的社会风险,如技术发展造成的传统岗位淘汰。滴滴、BOSS直聘等数字应用App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近年来数据泄露处于高发态势,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规模呈“指数级”增长。

  这些问题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现有研究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基本概念和实现路径[1]、理论内涵与运行机制[2]、发展趋势和潜在问题、转型过程与转型现状、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6]、城市数字化转型对策与建议、风险因素与风险特性[5]、智能治理中的算法失灵[7]等方面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引发了学界和社会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热烈关注,也开始了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因素的初步探索。总的来看,已有研究缺乏从风险管理的视角系统识别和梳理城市数字化转型过程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尚未专门研究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的治理。本研究拟基于风险社会等基本理论对其进行探索,旨在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健康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帮助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的识别和预防。

  二、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社会风险的二维分析

  框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对个人、组织、产业、城市、政府和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数字空间和物理空间并行不悖,数字化生存成为一种新现象[8]。人类社会不断进行数字化转型,这一转型过程大体上会经历三个阶段:数字技术的突破和崛起、数字技术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以及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的变革[9]。当然,数字化转型并非完全线性,不同阶段之间也会存在着交替和相互影响。当前,我国城市数字化转型正处于三阶段并存时期,并逐渐进入第三阶段,以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代表,开启系统性、整体性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10]。

  城市数字化转型刻画了在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作用下的城市经济、社会和政府的变革和重塑过程,包括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治理四个方面。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认为,后工业时代形成的现代风险不同于以往因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冲突,而是与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工业化推动密切相关[11]。

  现代风险具有明显的二重属性:首先,风险作为“现代化副作用”的显现和累积,具有客观实在性;其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人们的感知和界定,具有主观建构性[12]。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后,风险社会理论逐渐成为理解和阐释现代社会中复杂风险的重要理论。场域理论(field theory)源自对物理现象的研究,后被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来理解人类的认知、情感和行为[13],认为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

  观察者知觉现实的观念称作心理场,而被知觉的现实称作物理场。心理场与物理场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人类的心理活动却是两者结合而成的心物场。基于场域理论,可认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包含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治理四个物理场域。风险社会理论中现代风险的客观实在性对应了场域理论中的物理场,主观建构性则对应了心理场。考夫卡的场域分析在联结风险二维属性时具备理论优势,可以用于构建社会风险的一般性分析框架[14]。

  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治理物理场域中蕴含了各类场域风险,构成风险事件的酝酿、爆发与发展的独特运作空间,这些客观存在的场域风险是风险演化的一个重要环境,场域情境对公众的风险主观建构产生影响,进而塑造风险认知的社会心理,形成场域风险到社会心理风险的演化链。更进一步,公众的风险认知和态度决定了公众应激反应以及会采取的行为模式,当对于风险的畏惧超出公众心理承受能力,就促使公众采取游行、抗议等群体集聚行为,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形成社会稳定风险[15]。

  因此,风险演化中存在“场域风险→社会心理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这一演化路径。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二维分析框架,从城市数字化转型和风险演化路径两个维度刻画城市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各种风险及“客观存在→主观认知→行为选择”的风险演化过程。其中,场域风险对应了风险的客观存在,社会心理风险描述了公众对风险的主观认知,社会稳定风险则是公众行为选择的结果。

  三、客观存在:数字化转型中形成的场域风险

  城市数字化转型包括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治理四个方面的综合发展。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给社会带来效率提升、福利改善的同时,也带来诸多方面的挑战,在四个物理场中形成场域风险。

  (一)数字技术中的场域风险数字技术是多种数字化技术的集称,包括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分为软件技术发展和硬件技术发展。在软件技术发展中,主要的风险来源是技术漏洞和算法黑箱。在硬件技术发展中,主要的风险来源则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负外部性。

  ⒈数字应用存在技术漏洞和算法黑箱数字应用可能存在技术漏洞。近年全球曾发生多起自动驾驶安全事故,技术漏洞就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例如2018年一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对行人的分类发生了混乱,未能及时采取刹车措施,最终以69公里的时速撞死了一位横穿马路的妇女。数字应用也可能因为算法黑箱而导致安全隐患或决策缺乏科学性。算法黑箱源于自主学习算法的复杂性,以深度学习为例,机器并非依靠输入的指令运行,而是通过自主学习主动做出智能决策,即便是最初的算法设计人员,也可能难以解释决策的具体产生过程,于是形成“算法黑箱”。2020年12月,美国斯坦福大学使用智能算法自动分配新冠肺炎疫苗,将5000支疫苗中的4000多支分配给了高级教职员,仅有7支被分配给直接接触新冠患者的医护人员,这一明显不科学、不公平的决策引起了一线医护人员的集体抗议。

  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负外部性风险数字化转型

  需要高质量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曾指出:5G基站数将是4G基站的4到5倍。2020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三年内新建3.4万个5G基站”[16],而这只是全国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缩影。数字基础设施激增的需求也引起了公众更多的关注,尤其是对其潜在负面影响的关注。风险的定义或知识建构具有“开放性”,普通公众可以基于自己的经验与认知来建构对数字基础设施负面后果的预期,出现夸大数字基础设施的电磁辐射、噪音和环境污染等问题[17]。

  官方公开资料显示,在数据传输场景下,5G基站电磁辐射远小于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标准限值,电磁辐射水平安全可控。但5G基站的部署还是引发了附近居民的安全担忧,导致一大批抵制5G基站的浪潮。

  (二)数字经济中的场域风险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18],是对传统产业的升级和变革。数字经济带来的风险包括给传统产业带来的技术性失业风险,也有伴随着新业态出现的信用风险和从业人员的劳动风险。

  (三)数字社会中的场域风险数字社会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系统,主要表现为社会活动的全面数字化。数字技术和数字应用遍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社会不仅给已使用数字应用的群体带来了信息泄露风险,也使得未使用数字应用的群体和已使用的群体之间产生了数字鸿沟。

  (四)数字治理中的场域风险数字治理指政府利用数字化手段改革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行政流程、改善政府服务供给的一种治理方式[2],强调数据融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服务”[10]。数字治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由数字治理带来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纵向数字鸿沟。

  四、从客观存在到主观认知:社会心理风险的形成过程

  场域是风险演化的一个重要环境,通过场域情境能对公众的心理以及行为模式产生影响。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四个场域以及场域风险会对场域中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可能诱发不安全感、疏离感、社会排斥感、不信任感和不公平感等社会心理风险。

  五、从主观认知到行为选择:社会稳定风险的形成逻辑

  社会稳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会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城市化转型中的各类场域风险使公众产生公平缺失、信任缺失等心理感知,进而可能采取应激行为,并演化为群体性事件[38]。在“社会稳定风险”语境中,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39],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潜在的巨大威胁,从而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严峻的挑战。

  (一)劳资纠纷类群体性事件人工智能对传统岗位流程再造的场域风险,使劳动者产生不安全感,而可能的技术性失业导致劳动者的社会排斥感。同时,因职业伤害多发和用工保障缺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产生不安全感和不公平感。由此,两类岗位的从业人员可能与用工方产生劳动争议和纠纷。深圳市《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2005-2020)》显示,提成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赔偿损失、新型用工劳动关系确认等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出现日益增多趋势。而当劳动纠纷激化时可能爆发劳资纠纷类群体性事件。2018年,重庆美团骑手进行了约一周的集体罢工,其核心组织在制作横幅、利用社交媒体动员其他骑手和餐厅罢工之外,还组建了一支10人的巡逻队,意图割破未罢工快递员电动车的轮胎,暴力威胁部分骑手[40]。

  (二)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场域中,其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导致相关居民产生不安全感,风险的负外部性造成居民的不公平感。Lerner等发现,有不安全感的公众通常会在对风险进行评估后,努力回避风险,采取风险防范对策[41]。在不安全感、不公平感等心理状态的催动下,居民不仅采取拨打市民热线、网络投诉等个体抗议行为,更会联合起来共同抗议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环境类群体性事件。据华东政法大学新媒体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报道的5G基站邻避事件高达120余起。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围绕变电站、基站建设等环境类事件就有31起,涉及71人次。

  六、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社会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场域风险管理

  对于数字技术场域风险,一方面政府要规范技术发展,加强对高新技术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之前应系统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危害程度[44],对其风险源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应对,加强数字技术应用的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政府在建设数字基础设施过程中,需要重视公众的邻避情结和风险感知差异,保障公众参与决策,鼓励公众参与合法沟通,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政府的邻避风险评估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沟通能力,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过程管理。对于数字经济场域风险,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全方位把握数字经济中的就业问题。

  立足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结合数字经济与就业关系发展经验,采用科学方法多角度预测数字技术对就业的可能影响,并对影响现状加以科学评估,做好数字经济发展中数字技术应用的系统规划,合理配置就业结构,预防技术性失业风险。数字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量新兴职业,包括数字化管理师、无人机驾驶员等。政府需要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发展造就的新就业机会,把握发展机遇,培养数字人才,对冲技术性失业风险。此外,针对新业态中的信用风险,加强反诈宣传,提升公众反诈骗意识,加强网络环境建设,严打网络诈骗。对于数字社会场域风险,政府需要加强对数据采集、使用、保存的管理。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个人信息有明确的保护要求,但对个人信息并未做明确界定,具体实施常常存在模糊地带。政府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公众个人信息的内涵,用法律的武器来应对公民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的信息泄露风险。政府应正确认识数字鸿沟的存在,开展提升数字弱势群体的智能技术运用能力的各项教育活动,提升其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同时,智能技术开发时应综合考虑各类人群的适用性,改善服务,提升各类群体数字技术可得性。

  七、结语

  本研究基于场域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等基本理论,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四个方面,建构了城市数字化转型风险的二维分析框架,具有一定理论创新性。在这一分析框架的指导下,系统剖析了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社会风险的种类及其演化路径,从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与数字治理四个场域可能存在的场域风险,分析了其可能诱发的不安全感、不信任感、不公平感、社会排斥感和疏离感这五类社会心理风险,以及进一步演化为劳资纠纷类群体性事件、消费者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类群体性事件四类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并总结了城市数字化转型场域风险、社会心理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之间演化的对应关系和路径。最后,从场域风险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以及社会稳定风险预防三个方面提出了防范对策,有望为我国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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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翟云,蒋敏娟,王伟玲. 中国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阐释与运行机制[J]. 电子政务,2021(06): 67-84.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2021-08-27)[2021-11-01].

  [4]张广利,黄成亮. 风险社会理论本土化:理论、经验及限度[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3(02):10-16.

  [5]张毅,陈友福,徐晓林. 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社会风险因素分析[J]. 行政论坛,2015,22(04): 44-47.

  [6]汪玉凯. 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国际大都市治理[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1(Z1): 40-45.

  作者:赵继娣 曲如杰** 王蕾 丁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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