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国外 期刊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 发表学术论文网政法论文》 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以及法律规定> 正文

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以及法律规定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8-01-04 11:51

本文摘要:这篇律师职称论文发表了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以及法律规定,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数据化时代让人们的个人信息受到了威胁,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是怎样的呢?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论文围绕个人信

  这篇律师职称论文发表了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以及法律规定,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数据化时代让人们的个人信息受到了威胁,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是怎样的呢?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论文围绕个人信息在民法规定中的一些不足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负担政治学评论

  关键词:律师职称论文,个人信息权,民法规定,民法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指的就是个人隐私,自发展以来,个人信息就在整个资源系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当下信息化的便捷发展中给人们经济上带来了推动性发展作用,因此,伴随着信息化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收集也变得异常便捷化,然而,在利益的熏陶下,个人信息侵害的问题也接连发生,给人们精神和财产上面带来了负面影响。许多国家依据国情也制定出了相对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但是我国对其制定的法律保护规定尚不明确。

  总而言之,目前学术界的讨论学者对此问题一直没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许多学者也都是只停留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当中,对民法上的保护方面没有做出进一步研究,因此,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时,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彰显出了其重要作用。综上分析所述,基于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系统理论中,总结出了信息侵权的民法保护存在的意义。

  一、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个人信息的概念可大致分为隐私型、关联型、识别型,这三大类型。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因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各地语言习惯和法律传统差异的影响,所传递出的基本概念也不尽相同,就目前对个人信息的界定学术界也尚未统一,但是从主要发生问题上分析,主要还是基于这三大类型之上。隐私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信息不愿意向社会群体透露,不想外界人知道有关自己的一切信息。关联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基本资料和私下生活方面与参与社会活动相关联。识别型的概念是,个人的基本信息能直接或间接显现出该人的一切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籍贯等。

  二、民法规定中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中没有实行统一立法,多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纵观当下,现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群众的发展需要,因此,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

  (一)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法规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保护,但是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两者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也没有没明确的界定,因此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不足以能够解决当下繁琐的信息侵权问题。站在社会实践的视角分析,个人信息涉及面要比个人隐私涉及面广,但是,对于明面上的个人信息不论怎么利用,保护隐私权的方式终究还是行不通,从而导致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偏低。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规范具体可以划分为如下几大点:1.信息主体权力义务不明确;2.人身财产利益缺乏有力保护;3.侵权责任规定不健全。

  (二)救济机制在民法规定中不完善

  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在我国民法规定中属于小型事件,未达到刑法保护的层面,因此,民法救济机制是尤重要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短信骚扰和电话推销等问题,但是却道泄露渠道不知情,因此造成了信息主体举证困难的现象发生,其次,受到行政轻民救济的影响,导致了民事救济机制得不到空间发挥,在发生侵权问题之后,受害人在经济上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三、个人信息民法规定的完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应尽力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准,开展民事单行法,制定出更有力与保护信息主体的一项权力,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法规定的整体建设。

  (二)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力范围

  在民法规定中要尤为表现出信息主体的权限,以个人信息权力为中心建立合法权益。其次,还要明确保护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确立侵权责任制度。

  四、结论

  当下社会个人信息侵权问题频频发生,本文基于民法保护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为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提出了小小的宝贵意见。

  [参考文献]

  [1]孙婷.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西北大学,2011.

  [2]张锋学.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J].广西社会科学,2013(08):101-105.

  [3]韦梦妮.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广西师范大学,2016.

  [4]曾璐.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吉林大学,2010.

  作者:周宁 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推荐阅读:《复旦政治学评论》Fud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年刊)2003年创刊,中文,为学术性与思想性并重的政治学研究类系列出版物,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主办每年出版1-2辑。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zflw/15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