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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工程评审条件

所属分类:期刊知识 阅读次 时间:2021-06-17 17:23

本文摘要: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工程专业人员可评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职称,评定的职称级别不同,条件也是略有不同的,下面学术顾问以正高级职称为例介绍 甘肃省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工程评审条件 ,评职人员可作为参考: 甘肃省

  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工程专业人员可评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职称,评定的职称级别不同,条件也是略有不同的,下面学术顾问以正高级职称为例介绍甘肃省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工程评审条件,评职人员可作为参考:

中国地质

  甘肃省地质勘查测绘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它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第6名后定额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它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3、4、5名)1次,或二等奖(第2、3、4名)1次,或三等奖(第1、2名)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标准1项;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3、4名)1次,或二等奖(第2、3名)1次;或完成(前3名)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完成(前3名)省级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

  4.其它。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6、7名)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5、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

  1.作为主持人(前2名,下同),发现鉴定出2种国内首次发现的新矿物、或新的岩石类型、或新的化石种属;或发现提交1种国内紧缺矿种普查报告;或发现提交1处大型矿床或2处中型矿床,通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

  2.主持累计完成6个县(市、区)全域性的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或土地信息(遥感)采集、或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或土地分等定级等项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受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评审鉴定验收。

  3.主持完成1项国家部委下达的地质矿产调查勘查评价、或地质环境(包括地下水资源、地质灾害、生态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及工程治理、或矿山开采、或测绘与地理信息、或土地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整治等工程项目,通过项目下达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

  4.主持完成2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探矿工程等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之一的全过程及报告编制,竣工项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受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评审鉴定验收。

  5.主持完成2个大型矿区(含矿产地、地热天、油气田、水源地等)的物、化探项目、或水工环项目、或探矿工程项目、或矿山开采项目、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竣工项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受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评审鉴定验收。

  6.主持完成2项省列重大项目或2项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测绘、可研、设计、检测、监测、咨询等工作之一的全过程及报告编写,竣工项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受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评审鉴定验收。

  7.主持完成2个大型矿山矿床的实验测试任务、选矿实验、环境水土检测任务之一的全过程,或2个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物理力学性质测试的全过程,并提交了合格的实验测试成果报告(以分析测试报告原件为据)。

  8.主持完成2项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或省级测绘专项,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受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评审鉴定验收。

  9.作为定额内完成人、并作为该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物、化探、地质实验、探工、测绘等辅助专业工作的第1完成人,完成2项国家部委下达的地质矿产调查勘查评价、或地质环境(包括地下水资源、地质灾害、生态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及工程治理、或矿山开采、或测绘与地理信息、或土地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整治等工程项目,提交了本专业工作成果报告,通过项目下达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

  10.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了1份以上本专业领域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采纳或获国家部委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

  11.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帐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帐100万元,技术作价入股参照执行。

  12.获国际专利(前3名)1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项。上述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除国际专利外,至少1项获得成果转化,并提供成果转化的佐证依据。

  13.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2名)1次;获得本专业全国技能竞赛二等奖1次,或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2次。

  14.本人完成的课题、项目、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虽未列入科技计划、获奖,但确实解决了全省本行业、本领域的技术难题,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在职正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举荐。

  15.党的十八大以来,受聘为国家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

  16.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了本专业领域学术专著、译著或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2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译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7.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1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地质论文投稿刊物:《中国地质》(双月刊)1953年创刊,是综合性地质学术刊物。《中国地质》以基础性、公益性、学术性为特色,倾力展示国家层次、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成果,着重反映地质大调查和科研中具有创新性、前沿性的研究成果。

  18.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县委县政府以上授予的先进称号1次。

  19.获市厅级表彰2次。

  20.任现职前曾获全国性表彰或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标准每达到1项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标准,第1-13项至少达到1项,并可累计计算;第14-20项,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主要是指: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达不到任低一级职称年限(规定了专业总年限的包括专业总年限)或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可破格晋升。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达到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十二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需再达到第二十二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中的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论文、著作等不重复计算。

  以上就是甘肃省地质方向正高级工程师评职要求,除此之外甘肃省地质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晋升条件也是较为严格的,学术顾问就不详细介绍了,更多详情您也可以和在线学术顾问交流,她们给您职称评定提供专业的指导,以免耽误您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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