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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研究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0-08-31 09:57

本文摘要:摘 要: 企业绿色发展与转型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必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境信 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用严惩重罚等制度推进

  摘 要: 企业绿色发展与转型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必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境信 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用严惩重罚等制度推进企业绿色发展与转型。信号传递理论阐释了环境处罚与融资 效应联动的机理,完善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是实现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 信号传递; 环境处罚信息; 融资; 绿色发展

环境绿色发展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建设生态型国家是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伟大中国 梦的重要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响彻 中国的新时代标语,为我们优化环境治理、加快产业 结构升级、实现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思 想启示[1]。2019 年9 月18 日,习近平同志在郑州 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 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个重大国家战略: 黄河流域生 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由此可见,加强生态保护已 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而且更加具体化[2]。

  信号传递理论由经济学家迈克尔·斯宾塞( A. Michael Spence) 最早提出。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企 业的环境处罚信息可以让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 的环境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 的影响,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投资者的投融资 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如果企业缺乏环保意识,环境 污染事件频发产生负面社会舆论,投资者和债权人 出于风险意识将会减少对企业的投资,企业在资本 市场也因环境问题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导致融资 受限,不利于其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破坏和平衡的打破与 企业野蛮发展不无关系,而能有效制约企业野蛮发展的是资金供给,因此,重视环境处罚机制,建立良 性融资机制,对于推动企业良性发展从而有效地保 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追求利益最 大化的组织,企业在使用自然资源创造利润时,其生 产经营活动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破坏。随着环境保 护理念的普及,人类开始关注生态环境污染和食品 安全等问题,虽然我国为治理生态环境已颁布多项 有关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实施效果 并不理想,原因是企业不会因为纯粹的环保动机而 进行环境治理活动,除非这些行为能给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 为了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效率,促进企业绿色 发展与转型,有必要对当前中国环境处罚措施实施 的经济后果进行分析,为环境处罚制度完善和资本 市场监管效率增加提供理论支持。

  一、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推动了企业 绿色发展

  2015 年年初,证券时报联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 IPE) 共同启动了“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 排行榜”项目[3]。截至 2018 年年底,该项目重点监 控 1665 家企业,涉及 989 家上市公司,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发现有 17 个行业的企业在监测周期内超标 排放,其中,排名前七位的行业分别是化工、公用事 业、建筑材料、钢铁、采掘业、轻工制造和有色金属行 业[3]。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IPE) 发布的系列研究报 告,将环境信息更有效地转化为大规模的污染减排, 通过绿色经济手段提示投资者关注上市企业的环境 风险,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绿色发 展。

  ( 一) 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内容

  环境处罚是由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部门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行为是否违反了生态环境 保护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惩治性行为。环境处罚信 息包含两层含义: 首先,环境处罚信息由环境监管部 门通过正式文件方式,下达给受处罚企业,并且在官 方网站予以公布; 其次,受到环境处罚的上市公司或 企业,按照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规定,应通过披露环境 责任信息报告方式,对利益相关者公布环境处罚信 息。

  资金供给方( 银行、信托、基金及中小投资者 等) 根据企业是否受到过环境处罚以及是否及时披 露环境处罚信息,决定是否提供资金给企业和提供 资金的额度,这就是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 发生作用的机理。由此可见,根据信号传递理论,环 境处罚的信号能产生影响企业融资行为等经济后 果,但是也要看到,由于受到信息传递和其他因素影 响,企业受到的经济后果具有滞后性和行业差异性。

  ( 二) 环境处罚对企业融资水平产生较大冲击

  企业受到的环境处罚信息对其融资水平产生负 面影响。近些年,我国针对企业的环境处罚信息呈 现“倒 U 形”态势,即逐步增多然后逐年减少。在此 期间,没有受到环境处罚的企业融资水平不但没有 下降反而会提高,受到环境处罚的企业在下一年度 融资水平有所下降[4]。如秦岭水泥因为受到环境处 罚,其融资额度大幅下降。融资机构会参考企业环 境处罚历史信息,对受处罚企业的融资水平产生长 期负面影响。

  同时,受环境处罚次数也与企业的融 资水平息息相关,如 2016 年山东黄金就连续受到环 境处罚,直接导致下一年度融资水平急剧下降,主要 是银行贷款规模下降。 同时需要指出是,连续受到环境处罚会影响上 市公司股票价格,造成价格波动。如 2019 年新设的 科创板《上市规则》专门在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 节( 社会责任) ,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保护环 境、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 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5]。现实中依然存在上市公司故意隐瞒不披露环境处罚信息行为,这些上 市公司受到证监会的处罚,造成公司股价产生较大 波动,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权益融资 水平。

  ( 三) 环境处罚比例及次数存在行业差异

  结合已公布和可以获得的数据,发现在 2018 年 间因污染物超标排放、整改不及时等环境违法行为 受到过环境保护部门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共计 786 家 。其中,化工行业 252 家企业中有近 12. 85% 的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位列第一。

  除化工行业之外,建筑材料、公共事业和 有色金属等 3 个行业受到环境处罚的企业占比均在 4% 以上,在这 3 个行业中建筑材料行业样本企业的 污染企业数量相对较多,共计 48 家,占全部企业的 比例为 6. 10% ; 有色金属行业的污染企业占该行业 的比例为 4. 83% ; 公共事业的污染企业占全行业的 比例为 4. 96% 。我国遭受环境处罚企业大 多集中在能源生产、化工制造等行业,这些行业对环 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比较严重。因此,加大对这 些行业企业的环境处罚力度,按照市场规则通过融 资联动机制去限制它们的融资规模和水平,从而倒 逼其绿色发展和转型十分必要和紧迫。

  ( 四) 环境处罚信息对不同行业企业融资的影 响具有差异性

  根据国泰安数据库和东方财富网 2018 年的数 据资料显示,从融资水平来看公共事业、建筑材料和 采掘业之间的差距较小,钢铁行业的资金筹集能力 较强,轻工制造行业最弱。从企业规模来看,化工和 建筑材料行业的企业体量相近,而钢铁行业企业规 模较大,轻工制造行业企业规模较小。从财务杠杆 来看,化工行业和轻工制造行业的资产负债率与其 他 5 个行业相比较低,有色金属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最高为 69. 17% ,但不同企业间的差异也较大。

  通过行业特征分析发现,政府的环境规制和绿色金 融政策在不同行业的实施效果不同,污染严重的行 业企业对环境处罚信息敏感,同时融资激励约束政 策对它们更有效,对轻工制造等污染较轻的行业企 业融资约束力较小。 由以上研究可知,环境处罚与融资水平之间具 有密切联系,企业一旦遭受环境处罚并且处罚信息 予以公布或披露,该企业的融资水平就会受到一定 程度影响。因此,金融监管部门要重视环境处罚信 息信号功能的发挥。

  二、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尚存制度改 进空间 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了 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绿色发展,但在制度层 面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 一) 政府层面 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经 济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 护的权力,并阐明“严格遵规守法是底线,主动公开 信息是基础”,但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环境处罚 方式较为单一,裁量权较大,标准不统一[6]。虽然 《环境保护法》针对环境处罚规定了多种方式,但目 前来看罚款依然是最主要和普遍的方式。环境违法 罚款存在很多缺陷,如数额低、行政裁量权大、对环 境污染者的威慑力不够等,且罚款作为一项事后处 罚方式有时并不足以使被处罚人内心产生悔悟,还 造成罚款之后违法行为合法化的窘境。

  本质上看, 罚款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惩戒、教 育、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作用,环境罚款在污染治理 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代表性观点主要包括“补偿 功能说”和“威慑功能说”。“补偿功能说”认为环境 罚款虽然属于环境行政责任,但由于以缴纳一定数 额的金钱作为责任的外在表现形式,环境罚款的核 心是补偿功能,并指出在中国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缺 位的情况下,应当突出强调环境罚款的补偿功能。 补偿说在社会实践的后果是,环保部门把罚款视为 执法的唯一手段和目的,而且自由裁量权过大,又不 重视处罚信息对社会的披露,导致环境处罚无法发 挥信号功能,没有有效地抑制污染企业的融资行为, 不利于企业的绿色发展与转型。

  ( 二) 企业层面

  1. 如实披露环境处罚信息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更是如此,但目前问题 是上市公司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严重不足。中国 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在北京发 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 ( 2018 年) 》显示,2018 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 计 3567 家,已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 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有效样本企业共 928 家,比 2017 年增加了71 家; 未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相关报告的企业数量共 2639 家。在已发布相关报 告的上市公司中,沪市为 555 家,深市为 373 家。

  发 布报告的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度明显提升, 总体平均得分约 33. 14 分,相比 2017 年指数得分提 升 6. 32%[7]。从产权性质看,公众企业环境责任信 息披露指数持续保持最高,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公众企业、外资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企业中,公众 企业得分最高,其次为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主动 披露环境处罚信息的相对较少。

  2. 披露信息的公信力仍有待提升

  近些年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环境处罚信息的比例 虽然有所提升,但大多数没有第三方机构的独立审 验,公信力不足。如 2018 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报告 经过 第 三 方 机 构 审 验 的 数 量 为 101 份,占 比 10. 88% ,虽然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但总体仍然偏 少。此外,在披露内容上,大多数上市公司报喜不报 忧,信息造假,往往忽略重点,带有目的性地引导中 小投资者。

  3. 企业绿色发展理念与执行力脱节

  企业之所以对如实、及时披露环境责任信息报 告缺乏动力,在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绿色发展理 念认识不足,且往往缺乏相应的执行力。造成这种 情况的深层次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需要不断 创造利润维持短期发展的动机,也有企业逃避监管 的侥幸动机。本文认为,企业绿色发展观念与执行 力脱节,容易造成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动力,不利于未 来的市场竞争,是企业短视的产物。

  ( 三) 监管层面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落实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方面责无旁贷,并且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 披露制度对提高上市公司融资效率,更好地配置资 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监管层面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尽管 2016 年我国已经出台了强制性环境信息 披露制度,但该制度仍存在标准过于宽泛、流程不够 详细、处罚措施不够全面等问题。

  二是我国尚未建 立富有行业特色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因为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往往存在差异 性。面临环境处罚压力比较大的通常是化工行业、 能源行业、建筑材料行业等,因此分行业特色环境信 息披露制度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披露标 准。

  三是目前关于环境处罚和融资水平的关联度在 实践中体现不够明显,即受到环境处罚的上市公司 融资额度没有显著下降,这和上市公司故意隐瞒、虚 假披露信息有关。虚假披露受到监管部门处罚较 轻,一些上市公司有恃无恐,导致环境处罚信息的强 制性披露效果没有显现。 总体来看,只有环境处罚及处罚信息的公开、透 明与及时披露,才能发挥信号传递功能,从而有效抑 制受到环境处罚污染企业的融资水平,达到提升资 源配置效率目的。目前,环境处罚信息的披露制度 及监管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未来需积极完善相关 机制,提升环境处罚信息披露水平和真实性,倒逼企 业向绿色发展转型。

  三、完善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制,促进企 业绿色发展的路径 不断完善环境处罚制度,增强环境处罚信息的 信号传递功能,对提高环境处罚与融资效应联动机 制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根本上实现企业的 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 一) 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相关制 度 我国已将环境保护上升为国家级优先战略,但 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少数企业 出于眼前利益考量,再加上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及媒体监督不够,导致环境保护优先的政策只是停 滞在纸面上,缺乏有效执行和系统性的配套措施。

  1. 完善环境处罚制度,提高监管效率 要明确环境处罚目标,将其与生态环境治理和 保护战略无缝连接和融合。环境处罚规制的目标是 治理,最终达到治理生态环境目的。要通过实行最 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为环境处罚提供法律依据,应 对现有的环保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不断健全生态法 律环境体系。要进一步理顺环境监管行政管理体 制,提高环境处罚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针对 环境处罚中的“一刀切”现象,应出台具体的、有可 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改进方案。在推动企业尤其是 污染企业绿色发展和转型过程中,针对企业存在的 问题,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污染企业综合治理方案的制订,要参考污染企业环境违规的内容、范围,涉及的法律规定,看污染企业 是否有足够的潜力进行技术设备升级换代,力争让 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环保监管部门要对污染企业 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对环境处罚信息也应分 类披露,将污染性企业同战略新兴产业、科技成长企 业等分别开进行分类管理,对有节能减排潜力可挖 的污染企业也要加大支持力度。 环境监管部门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 引,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定, 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效果,引导和督促企业遵守环 境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鼓励社会民众、民间组织及 媒体积极参与对企业和自身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 同促进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型的氛围。

  2. 加强环境处罚信息披露与共享,设立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监管部门要对环境行为问责机制和环境信息披露准则予以完善,实行终身问责制以及环境信 息公开制,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发挥舆论监督和 公众监督功能,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政府部门 可以扶持引导设立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第三方环 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企业环境责任和环境信息进行评 估。尤其要重点关注并持续跟踪有过环境处罚信息 的企业,建立对此类企业的环境责任评估体系。

  要 抓紧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评价信用平台,通过大数 据加强相关信息共享。生态环保部门要加强同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使金融机构及时获取企业 环境处罚信息,根据处罚结果做出合理贷款计划,达 到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以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目的。

  环境方向论文范例:从环境评价的角度探讨环保工程发展态势

  ( 二) 企业要采取各项措施促进绿色发展

  1. 及时高效披露环境信息,提升企业环境竞争 力 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环境 信息披露,确保内容披露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上市 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和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纳入公司战略,重视环境处罚信息披 露的细节。上市公司通过规范的环境信息披露制 度,建立企业的环境声誉,提升自身的环境竞争力, 在资本市场中获得投资方、股东的全方位认可,同时 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最终提高企业获得的融资 金额。

  2. 通过环境评价体系认证,提高环境绩效水平 企业在进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需要重视环境管理能力方面的提升,降低企业生 产对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自身的 环境绩效。企业的环境竞争力是无形的,通过相应 的环境评估体系认证,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环境竞争力,使企业在社会舆论中的声威与日俱增, 赢得更好的口碑,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最终实现企 业价值的提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 刘旭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N]. 光明日报,2017 - 11 - 07.

  [2] 习近平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 新华网

  [3] 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年度报告[EB/ OL].

  [4] 余璐,贺迎春. 生态环境部: 强化对环境监测违法行为 的处罚[EB/OL]. 人民网.

  作者:江 涛,李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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