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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光温室基地提高有机农产品生产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7-11-15 16:45

本文摘要:这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主要探讨了有机农产品日光温室的基地建设,论文结合实际提出了建设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师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探讨了基地建设的技术措施和建设内容和工作以及后续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这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主要探讨了有机农产品日光温室的基地建设,论文结合实际提出了建设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师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探讨了基地建设的技术措施和建设内容和工作以及后续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河南林业科技

  关键词:农业技术类论文范文,农产品基地,农业基地建设

  为加快推进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日光温室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绿〔2010〕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建设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高日光温室产品质量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扎实开展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打造绿色有机品牌,做大做强日光温室产业,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不断提升日光温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质品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级组织能力强、经营上规模、技术水平高、生产效益好的日光温室基地,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从2017年开始,以重兴镇上案村、双茨科镇红东村、收成镇兴盛村为重点,分别打造番茄、人参果、西瓜、甜瓜等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生产规模达520座、1040亩。其中:重兴镇上案村118座、236亩,双茨科镇红东村210座、420亩,收成镇兴盛村192座、384亩。按照“当年绿色、两年有机”的发展要求,全面推行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力争2017-2018年生产期,示范基地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生产标准。2018-2019年生产期,示范基地农产品全部达到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并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辐射带动全县日光温室产业上档升级。

  二、技术措施

  (一)推广抗病优质高产品种(种苗)。在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全部选用抗病优质品种和有机种苗,增强抗病虫害能力。严禁使用转基因作物品种,严禁使用包衣种子繁育的种苗,杜绝带病、带菌种苗入棚,从源头上保证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基础条件。

  (二)落实有机农产品生产转换期。示范基地从2017年6月开始进入有机生产阶段,到2019年6月,为期24个月为有机农产品生产转换期。转换期内,严格执行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面禁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确保按期转换。

  (三)全程使用有机肥料。在示范基地全程使用农家肥和有机生物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每座日光温室施用羊、牛、鸡粪等腐熟的有机肥25方和生物有机肥400公斤。

  (四)全面落实农业技术措施。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轮作倒茬、休棚晒棚、深翻改土、膜下高垄滴灌、机械和人工锄草、覆膜保温降湿等农业技术措施,有效改善作物生长环境,减少病虫害发生。

  (五)全面推行物理防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全面应用电动授粉、防虫网阻虫、粘虫板诱虫、反光幕增温、高温闷棚消毒等物理技术措施,实现绿色防控目标。

  (六)全面推广植物源农药。在示范基地全面推广烟碱、苦参碱、咖啡因、番茄碱、阿托品、香芹酚等植物源杀虫剂,推广春雷霉素、井岗霉素、农抗120、苏云金杆菌、大蒜素等杀菌剂,有效防治病虫危害。

  (七)推行“六统一”生产管理模式。在示范基地,推行统一产前准备、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灌溉施肥、统一采摘收获的“六统一”模式,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八)建立二维码溯源管理体系。在示范基地,全部配套农产品二维码查询系统,将产地环境、种苗、施肥、用药、采摘、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纳入追溯范围,做到“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追溯”。

  (九)建立超市品牌销售渠道。加大有机农产品申报认证力度,做到有标生产、有标上市、有标流通。积极发展产销对接、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直销直供、电商网购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联系大型超市设立直销专柜,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对产品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价格,实现同质同价、优质优价。

  三、建设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制定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示范基地技术方案。依据有机产品生产标准(GB/T19630),分作物制定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做到有机农产品生产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培育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户。在重兴镇上案村、双茨科镇红东村、收成镇兴盛村选择积极性高、生产规范、经营效益好的农户作为示范户,集中进行培训。示范户要带头执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做好农事活动记录,搞好传、帮、带,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

  (三)加强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监测。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等标准,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水源、土壤、空气等环境状况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技术要求。

  (四)健全有机农产品生产档案。在示范基地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生产、收获、储藏、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及时做好有机农业生产管理记录,填写记录表,如实记录有机农业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健全农事操作记载和生产管理档案,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

  (五)加强技术培训与生产指导。严格落实技术人员承诺包抓示范点责任制,每个基地确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服务。围绕有机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手把手、面对面开展技术指导,确保种植户熟练掌握生产技术。

  (六)开展有机农产品申报认证。加大有机农产品认证保护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美誉度。强化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

  四、扶持政策

  加大对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的扶持力度,对生产资料购置、设施设备配套、滴灌设施安装、产地环境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机产品认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一)物化补助。对示范基地有机生产所需的有机生物肥、植物源农药等生产资料,采取物化形式按年进行补助。第一个生产期内,每座日光温室补贴有机生物肥400公斤、植物源农药4公斤(杀虫剂、杀菌剂各2公斤)。下一个生产期,按以上标准减半执行。

  (二)设施设备配备。为示范基地日光温室一次性配备防虫网、粘虫板、反光幕、电动授粉器等设施设备(防虫网、粘虫板、反光幕一次性配套可使用3年,电动授粉器一次性配套可使用5年)。每座日光温室配备防虫网120米、需粘虫板35张、反光幕60米、电动授粉器1个。

  (三)滴灌设施安装。为生产基地日光温室配套安装滴灌设施。

  (四)产地环境检测。在示范基地创建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示范基地的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进行检测,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示范基地创建期,定期对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有机产品认证。在示范基地创建期,对示范基地申报认证有机产品进行奖励,每认证1个有机产品奖励资金4万元。

  以上各项费用约需300万元,全部由县财政筹措。每个生产周期,经村、镇初验,县级验收后兑现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农牧、财政、环保、质监、水务、农机、督查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对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县财政分期分批向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拨付资金,由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和设施设备,并发放到农户。对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取消示范基地创建资格,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牧、财政、水务、科技、环保、食药、工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技中心、农广校等部门单位和相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具体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将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加强考核督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重兴、双茨科和收成镇政府要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并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农牧局负责日光温室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发布,组织协调、产品认证、以及检测体系建设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安排;水务局负责温室滴灌配套设施安装和调试运行;环保局负责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管理;食药局负责对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商局负责有机农产品市场管理,打击假冒有机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局负责电商销售渠道建立;供销社负责有机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负责有机农产品的检测和申报认证;农技中心负责重兴镇上案村、双茨科镇红东村示范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农广校负责收成镇兴盛村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技术骨干,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围绕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各个环节,巡回开展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技术服务承诺制,通过“定点、定人、定奖惩”,组织技术干部手把手、面对面开展技术服务,帮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技术服务单位要加强试验研究,完善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提炼生产模式和技术路线,为全县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总结经验、提供技术保障。

  (四)推行带农增收模式。选拔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经营理念新的后备干部到基地所在村担任第一书记或村主任助理,专抓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扶持基地成立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组织公司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县财政先期向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支付启动资金和周转金,农户通过温室折量化入股。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每年向农户按一定比例分红,保证农户有利可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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