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国外 期刊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 发表学术论文网建筑论文》 刍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中的若干问题> 正文

刍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中的若干问题

所属分类:建筑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9-05-25 10:51

本文摘要:【摘要】不动产信息登记的基础就是对不动产数据进行整合建库,通过分析不动产数据源的某些特性,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数据共享、全面信息、统一标准、管理网络化便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主要内容。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就是不动产登记

  【摘要】不动产信息登记的基础就是对不动产数据进行整合建库,通过分析不动产数据源的某些特性,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数据共享、全面信息、统一标准、管理网络化便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主要内容。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就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因此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质量,将直接影响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的标准,对不同时期形成的登记数据以及已有多源异构登记数据进行转换处理,形成不仅可以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而且还具有统一标准的数据。

  1、制约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因素

  1.1数据量大

  不动产登记数据不仅包括一些静态的不动产权利信息、权利人信息、登记审批过程信息等属性信息,还包括房产分层分户图、宗地、地籍图等空间信息。而且随着不动产的新增、分割、转移等,不动产登记数据也会随之不断增长,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也包括这些产生新产生的登记数据。如此众多的权利登记,自然而然形成了数量巨大的不动产登记数据,面对这关系复杂多样而又众多的数据,必然会给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带来庞大的工作量,增加建库的工作量,制约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发展。

  1.2数据结构多样

  不动产统一登记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均分布在农业、国土、林业、住建、海洋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行统一登记前,各部门所使用的管理体系是不相同的,他們每一个领域都拥有着其各自的登记内容以及审批权限,主要表现在数据库的结构、数据对象、数据来源、数据标准、信息化程度、数据管理方式、存储类型等等方面的不一致。还有某些空间数据还可能由于比例尺、坐标系统的不同,在空间图形融合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图形缝隙等情况,因此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难度较大。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途径

  在分散登记制度的长期实行下,每一个行业都有着其自身的技术标准,并且这些技术标准是难以兼容的,再加上行业统筹力度与信息化建设模式上面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除了数据生产和更新过程等登记业务本身之外,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还需要具有较为准确完备的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作为支撑。因为只有在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中,才可以将不动产单元的“前世今生”理清,查清“左邻右舍”关系,作为其审核的依据。所以说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应该是在地籍子区、地籍区、行政区及相关影像数据的背景下,以不动产单元编码为纽带,将登记业务过程、权利限制信息、权利人信息、权利信息与不动产单元的自然属性相关联。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建库需要采取分步走的策略。

  此外,在面临缺少关键信息、语义代码各异、口径不同、各类数据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需要边开展登记业务、边整合数据,因地制宜地设立过渡期,充分发挥历史资料的支撑作用,应该采用分步走策略对其进行数据的整合建库,缩短过渡期。

  2.1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平台

  首先要完成国家级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将数据逐步移交给国土资源部,由国家级层次的相关部门对全国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及全国不动产基础数据库进行采集,首先完成国家级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建立起全国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全国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平台。

  其次,国土资源部还应该出台相关的数据整合建库标准,负责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国家地理测绘信息局建设全国地理信息系统,将原有的国土资源系统的各类基础数据库,进行重新的整合,建立起数据交换的平台。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应该努力推动下属各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平台的建设与规划,努力早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

  2.2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数据

  首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那些已经登记好的信息,尽量按照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的标准,进行补录、转换或者是提取,根据数据库标准的建成规范,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其次,还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结合当地的实际需要,登记部门对那些已经登记好的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化与标准化操作,制定空间数据格式,补充完善已有的登记信息,统一数学基础,空间拓扑关系,建立相关的映射模型。最后,对于登记信息中不规范的地方通过规范化梳理加以解决,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登记管理。通过补充完善残缺的核心信息,保证数据完整性;通过将坐标系统一,实际地解决坐标参考不一致的问题;通过数据类型的匹配,解决数据类型、数量单位、小数点位数不统一等的问题;建成较为完备的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数据的格式化、规范化与统一化。

  2.3建立关联关系

  想要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库,要对非空间数据进行冗余剔除、数据归并、信息补录等操作,对于那些早年间只有纸质载体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要进行电子扫描,设定数据的回溯功能,实现数据的对接。其次对于那些整理后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要利用其自身的档案编码、证书号、业务号、宗地号等信息,与非空间信息以及空间信息建立关联关系,对不动产单元运用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进行编号,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运用宗地代码进行关联,确保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项的正确关联,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

  结语:

  由于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涉及多个部门,其数据是多源异构数据,因此对其进行整合建库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本文结合首先分析了制约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因素,主要是其数据量巨大,数据的结构多种多样;然后又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途径进行了探讨,指出只有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平台,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数据,建立关联关系,才可以发展好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参考文献:

  [1]焦汉科,易家莉,刘振荣.不动产登记房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路线研究——以广州市增城区为例[J].地理信息世界,2019,26(01):132-138.

  [2]肖枫.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理方法实践与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8(04):43-47.

  推荐阅读:论文浅析论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jzlw/19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