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半年刊)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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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所属分类:政法期刊; 时间:2016-03-22 16:08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期刊级别:南大核心

国内统一刊号:14-1238/D

国际标准刊号:1008-8431

周期:半年刊

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主管单位: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期刊简介: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半年刊)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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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刊宗旨: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拟登载高质量的法学学术文章。竭诚欢迎中外法律学人踊跃投稿。对所有来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如决定刊用来稿,编辑部将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一经刊用,即致稿酬。两个月后未接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稿件,编辑部将不再另行通知,切勿一稿多投。翻译稿请自行处理好版权转让事宜,投稿时,须附上翻译原件及相关签名同意翻译刊用资料。

  期刊栏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期刊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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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外,其他标点均占一格。书刊及论文均用“《》”号,此点尤请投稿人留意。

  三、文章以及标题序号用“一、二”;二级序号用“(一)、(二)……”;三级序号用“1.、2.……”

  四、数字用法

  1.表示公元纪年及公制度量衡值,用阿拉伯数字;纪年书写要完整,如1980年,不可写成80年;“年代”前须标明世纪,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2.夏历及清代以前纪年一律用中文数字,提及帝王年号,须加公元纪年,如“康熙二年(1663年)……”;中华民国纪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

  3.杂志卷、期、号等用阿拉伯数字。

  4.惯用语、缩略语、词组、约数等,用中文数字,如“八国联军”、“一二·九运动”、“五年来”、“五六人”等。

  五、注释体例:

  1.一律使用脚注,每一页重新编号。用自动插入的“1、2……”序号。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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