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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16年首评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5-09-17 13:00

本文摘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15年底完成,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是:2015年12月底前,各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日前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透露的消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学习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改革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据介绍,这次改革就是要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修订了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其中,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各地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评价好正高级教师,坚持高标准、少而精,严格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标杆和楷模,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强调,各地要准确把握全面推开改革的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充分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同时,要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工作。要宣传到位,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努力为全面推开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原文转自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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