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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建设的相关问题及对策建议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12-09 11:09

本文摘要:摘要:在数字经济浪潮的推动下,数字乡村建设正在蓬勃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并不是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的简单融合,而是通过数字经济及数字技术的延伸,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过程、方式及状态的重构。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摘要:在数字经济浪潮的推动下,数字乡村建设正在蓬勃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并不是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的简单融合,而是通过数字经济及数字技术的延伸,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过程、方式及状态的重构。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数字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数字生态和数字治理,所依托的资源要素包括网络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及人才资源。当前在数字乡村建设试点过程中,广东高州市、云南开远市、浙江德清县的典型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数字乡村建设的开展发现,城乡数字鸿沟仍存、农业数字化转型困难及乡村数字治理成本高是其主要问题。基于此,应夯实数字环境,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立足产业振兴,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格局。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乡村;乡村数字治理;农业数字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数字中国

数字乡村振兴

  随着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在进一步加深,催生了多种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型应用场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了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了38.6%,对GDP的贡献率达到了69.4%。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促进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及推进实体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数字技术论文: 数字技术在工业电气自动化中的应用与创新

  但是,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不同行业之间的数字化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在我 国三次产业中,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最高,达到了35.9%,其次是工业,数字化水平为18.3%,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数字化水平仅为7.3%。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的数字化水平偏低,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农业数字化发展的潜力及前景十分广阔。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为“三农”转型提供巨大历史机遇。

  然而,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数字人才不足、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问题使得农业、农村数字化进程整体滞后,也使得数字经济与农业的融合程度受限,数字技术及数字经济的普惠效应难以在农村地区呈现,城乡的数字鸿沟会进一步拉大。为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的信息化布局,实现城乡数字产业的全面融合。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战略纲要》)中提出了中国数字乡村建设的4个阶段及其具体目标。分别是:

  第一阶段,2020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农村信息技术普及率明显提升;第二阶段,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第三阶段,到2035年,数字乡村建设基本完成,农民的数字化素养基本形成;第四阶段,到2050年,数字乡村建设全面完成,城乡融合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振兴全面实现。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立了数字乡村建设的试点范围。2020年9月,前述7部门公布了北京房山区、四川隆昌市、吉林梨树县等117个首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地区名单,数字乡村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时期。

  当前,中国正在开启第二个一百年的奋斗历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大任务。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下,推进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的全面融合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路径,也是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因此,立足于新的历史征程,以数字经济发展来带动乡村振兴,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价值。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背景与内涵,全面分析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及资源,并在试点成效及问题基础上,提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路径。

  一、数字乡村建设的背景、内涵及意义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是党和国家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立足于乡村振兴实践而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乡村建设的基本背景

  在深度数字化的大背景下,信息技术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快速的信息化进程中,数字经济的嵌入度及渗透率不断提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大变局下的可持续发展新动能》中指出,2019年美国、中国、日本等全球主要47个经济体的数字经济规模达到了31.8万亿美元,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1.6万亿美元;同时2019年全球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的数字化水平分别为7.5%、23.5%和39.4%。

  可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产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信息技术与产业经济的融合力度不断加深,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引领经济发展的主题词。全球经济信息化发展进程,对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机遇。2021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了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5.9%。

  其中,农村地区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了3.0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5.9%,与2019年相比增长了9.7%。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在“宽带中国”等战略的推动下,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三农”融合,大大提升了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数字化及智能化水平。在农业生产领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了种植业、养殖业的升级转型,如轮耕休耕、精准耕种、无人机病虫害防治等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如麦飞科技于2019年在湖北、辽宁、吉林、江苏、海南及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实现了数字示范农场的“5+1”布局,2020年麦飞科技进一步推动数字农业示范村建设,以技术创新、数字农业服务为引领,打通全产业链的“耕种(养殖)管理+流通”,建立了农业数字技术赋能体系。

  截至2020年底,麦飞科技的业务范围涵盖全国33个市县区、142个乡镇场及435个自然村,在湖北、江苏、辽宁三省份的变量施药服务面积超过了200万亩;农情AI数据云存量超过了100TB,使得农户种植成本下降了50%,而收入则增加了45%。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因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农村电子商务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短视频、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等在线销售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作用日渐突出,这对于开拓新的消费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农村部2020年11月发布的《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县域范围内农产品互联网销售额突破了6000亿元,占到了农产品流通总额的10%,建立了电商服务网点的行政村突破了33万个,覆盖率超过了74%。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下,农村电商及其扶贫机制日渐正规化和常态化,成为推动脱贫攻坚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农村生活方面,因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出现,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场景范围不断扩大,使得农民生活、农村治理成本不断降低。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农民学习技术、开拓市场及人际交往的重要工具。另外,数字经济在农村治理、乡村教育、康养医疗、生态保护等领域也在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了乡村治理及服务的数字化进程。总体而言,数字经济的发展及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将为农村社会带来一场涵盖生产、生活、生态的全方位变革。

  (二)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涵界定

  《战略纲要》中指出,数字乡村建设是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模式,也是农民信息技术技能提升及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也有学者认为,数字乡村建设就是通过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的渗透、融合,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的过程。显然,厘清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涵,是探寻数字乡村建设路径的前提。笔者以为,数字乡村建设并不是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的简单融合,而是通过数字经济及数字技术的延伸,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构过程、方式及状态。

  1.数字乡村建设是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的方式。

  数字乡村建设是以数字技术为依托,运用数字经济理念来推动农业农村智能化、数字化、精准化的过程,也是促进“三农”转型升级的过程。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现:

  第一,推动农业经济的数字化发展。当前,我国农业数字化率仅为7.9%,与我国数字经济大国的地位并不相称。因此,在推进农业经济数字化进程中,应充分发挥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的应用效应,扩大技术应用场景,实现农业从育种到流通的全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

  第二,推动农村治理的精准化发展。通过在农村政务办理中实现电子化、信息化,主动地了解农民的诉求,并及时监测到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够降低治理成本并提升治理效率。例如,杭州市余杭区中泰镇于2019年建立了“智慧中泰政务服务平台”,平台中设有党建、村务、财务、群众建议等7个板块,依托于大数据体系,为辖区内居民调解纠纷、提供市场信息支持,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推动农民技能提升的自主化。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农民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快速知悉市场行情,并在熟知市场及开拓市场的过程中提升自主学习的意识,主动拓宽技能自主获得的渠道。2020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南河区与阿里集团合作,共同推动“河北省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打造邢台市农村电商综合体系。在短短的3个月内,入驻到该电商平台上的农户就达到了1.1万户,日订单处理能力超过了4万单。由此可见,农民有自主学习的意识及动力,只要有合适的机遇及平台,这种自主技能提升的潜力就会激发出来。

  2.数字乡村建设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业态创新的过程。

  按照《战略纲要》中的部署,数字乡村建设的范围涵盖信息基础设施、农业经济数字化、农业科技创新、智慧农村、农村治理等多个领域。从这个角度看,数字乡村建设无疑是个复杂的综合体,有着庞大的生态体系,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由此而言,数字乡村建设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不仅会带来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还会带动农村社会制度、观念及农村生活的持续变化。

  这些变化过程是集合技术、制度、政策、商业应用模式的多元化创新过程。首先,在技术方面,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向农业领域渗透,加大农业种植、养殖过程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埃哲森咨询公司在《2020年中国数字转型研究》中指出,2019年中国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水平达18.6%,其中作物种植数字化水平为16.2%,栽培数字化水平为27.2%,畜牧养殖数字化水平达19.3%,水产养殖数字化水平为15.3%。

  虽然我国农业生产领域数字化水平有一定的发展,但数字技术嵌入并非只是简单推动农业技术的进步,更需要推动技术业态及应用模式的创新。其次,在政策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应按照目标导向原则,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新理念、新技术向农业农村领域渗透。当前,云观赏、云体验等数字化乡村旅游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共享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也在不断出现。因此,涉农支持政策应瞄准农业技术创新及应用模式创新等领域,提升农业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数字乡村建设是推进农业农村多元智慧融合的状态。

  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对农业农村的嵌入渗透是一种全方位的融合式渗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数字经济与产业、城乡及公私实现多视角融合。就产业领域而言,农业生产开始从种植业、养殖业主导模式向休闲旅游、生态保育、文化传承等方面转型,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推动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及新型业态产生。例如,四川省眉山市已有20多万农户正在通过智慧化订单农业的方式加大与泡菜企业的合作,以数字技术推动萝卜种植、初加工及销售,2019年农户户均收入增加了3000元。

  在城乡之间,数字经济嵌入后,推动生产要素配置的互通,实现了城乡生产要素的交叉及双向流动,达到城乡规划、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一体化状态。在公私方面,各级政府正在致力于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当数字经济嵌入后,打通了生产和流通的壁垒,推动了农业高效商业生态系统的形成,特别是各地构筑的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使得生产、技术、服务等融为一体。

  第二,农村生活智慧化场景的多样化。在推动农业农村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以人工智能为引领,5G技术为支撑的智慧乡村将推动了数字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发展,如自动化播种,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5G远程教学、智慧教育VR教学等,能够将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全方位引入农村。

  (三)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也是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新时代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领域及资源要素

  为了更好地分析数字乡村建设的现状与问题,需要厘清数字乡村建设的任务是什么,以及在此基础上需要何种资源予以支撑,并以此来带动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

  (一)主要领域

  1.数字生产: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与农业经济融合之后,可以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销售流通等全过程予以赋能,进而重塑农村经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首先,农村新产业是以现代农业为支撑,以绿色、可持续、便捷为市场需求的新型产业体系,如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乡村服务业和制造业。

  其次,农村新业态是将数字技术与农业经济相融合后形成的个性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农村产业新型经营形态。如集合销售、广告一体化的“农产品直播带货”、将特色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的“私人定制农业”等。最后,农村新模式是指通过重构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后形成的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如“种植+电子商务”“生态经济+平台经济”“农业种养基地+生鲜平台”等。

  中国食品(农产品)安全电商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农产品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额突破25万亿元,农产品B2B交易达到了60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了5000亿元,农产品冷链物流交易额突破4000亿元,生鲜电商交易额达到了3506亿元。由此可见,数字技术推动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类型丰富,日渐成为支撑数字生产的主导力量。

  三、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模式及经验总结

  2020年9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公布了117个县份为数字乡村建设首批试点地区。经过1年的试点,本文选择三个代表性的试点县份,对其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及经验进行探讨、总结。

  四、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当前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的多样化发展模式也为未来的数字乡村建设深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但是,数字乡村建设毕竟是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与农村的具体情境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乡数字鸿沟难消除

  近些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然而,在数字经济体系中,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农民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由此引发的数字鸿沟对数字乡村建设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首先,数字环境的差距依然存在。数字环境是个体获取数据质量、提升信息使用效率的基础。城镇地区因在技术、区位、基础设施、资本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能够较好地吸引投资者,自然就成为了数字技术孵化创新的主要阵地。由此,当一项数字技术在城镇地区成熟之后并在商业模式上进行了应用,而后才开始推广至农村地区,使得城乡之间在数字技术发展及应用实践上不能同步。

  虽然CNNIC在第47次《统计报告》中指出,城乡之间的互联网及宽带普及率大为缩减,但两者之间还是存在23%左右的差距,要弥补这23%的差距需要时间。另外,农村地区地势复杂,特别是西南山地尤其如此,再加上人才不足,使得城镇地区的数字技术结合各地农村 实践开展的应用创新转化率不高。2021年CNNIC的《统计报告》显示,数字技术在结合农村产业及乡村治理实践的初次转化率不到20%,远远低于城镇地区84.1%的水平。

  其次,数字技术及其设备使用上的差距未能消除。虽然中国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在2020年达到了55.9%,宽带覆盖率及移动终端设备的覆盖率也较高,但是互联网普及、宽带接入与实际应用这些技术和设备之间并不能简单划等号。数字技术及其设备是客观的存在,是工具性的角色。农民作为使用主体,因在文化教育、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距,对网络及移动终端设备的使用率并不高,CNNIC《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农村地区智能手机的普及率达到了90.4%,但经常使用智能手机网购、娱乐、支付、理财的人并不多,其比例只有24.3%,且这部分多集中于网购、娱乐等方面,移动支付、电子理财应用极少。存在这种情况,与农民学历程度低、老龄化严重有直接关系。

  五、数字乡村建设的完善路径

  基于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依托资源,以及当前试点现状、经验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问题意识,在路径完善的过程中,应致力于现存问题的解决,以更好地推进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的结合,实现数字乡村战略的深入实施。

  (一)夯实数字环境,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首先,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大力推进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战略作为“数字中国”战略的一部分,在农村地区现有的数字基础设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互联网、5G技术的覆盖,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农村地区应用场景的创新,使得农村地区成为新基建的重要阵地。同时,还应进一步推进现有的数字基础设施升级,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的共享及均衡配置,特别是要推动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系统的全面升级。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应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数字企业的参与,打造以政府供给为主导,社会供给为辅助的多元化数字公共服务供给体系,降低政府单方主导的风险,以更好地推进农村数字供给的市场化。其次,以农民为主体,大力推进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数字化建设。

  当前,“互联网+”商业应用模式在农村地区尚未完全普及,特别是与康养医疗、教育、扶贫、产业等结合度不高。因此,应加大力度推动农村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应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重塑城乡数据、信息网络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

  2020年,阿里集团乡村与区域经济发展事业部与全国200多个县份签署了数字乡村暨数字公共服务建设合作意向,将数字乡村建设的整体方案打造成为融合数字产业、数字治理、科学决策、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并结合不同县份的产业及公共服务特色开展“一县一业”模式,深化数据应用及模式创新。显然,阿里提出的这一发展构想极具现实意义,在保证公共信息服务与农民需求契合的基础上,致力于开发出一大批符合各地农业特色的信息服务平台,能够为农民生活及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在这一过程实施当中,应注重系统及平台的维护,强化服务意识,避免出现“僵尸”APP或“僵尸”平台,激发农户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数字服务效率。

  (二)立足产业振兴,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首先,完善要素供给结构,提升数字农业建设水平。鉴于当前涉农要素供给受限的问题,在提升农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优化涉农要素的供给结构。一是要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在涉农要素供给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加大财税、补贴等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涉农企业、数字企业加大创新要素的供给力度,形成以涉农企业、数字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二是要积极引导农业院校、科研机构与农业企业、农户开展技术合作,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及水平。

  三是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的要素属性,逐步完善体现当地农业农情的大数据技术平台,充分利用遥感、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型技术加强涉农要素的供给,为各地发挥智慧农业、精准农业提供有效支撑。四是加大农业物联网建设力度,以农业智能设备研发及应用为基础,加强农业大数据模型与算法的结合力度,进一步夯实我国数字农业的发展基础。其次,构建农业经济新业态,创新转型模式。推动农村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不断创新农业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业态。具体而言:

  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电商、社交平台为核心的农产品数字流通渠道,明确政府部门、农户、数字企业在农村电商发展模式中的权责义务,持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及营销策略的升级,以各地特色农产品为基础来构建各自的电商品牌,形成差异化竞争模式。二是不断推进三次产业的数字化融合力度,进一步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合力,各地按照各自的农村生态、产业特色打造数字化的融合模式,完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结合渠道,提升农业生产过程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容力度。

  最后,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数字素养,为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生产经营主体的数字素养关系到农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效。因此,一是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类数字村务、政务或教育平台向新型职业农民、普通农户、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等提供数字培训服务,以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变观念。

  二是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水平,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的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小农户参与其中。三是鼓励返乡大学生和农民工投入农业数字化新业态和新模式建设之中,激发农村人才资源的活力。四是进一步健全农业支持政策,鼓励外部人才资源进入乡村数字建设体系,构建内外人才一体化机制,为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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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廷勇1杨丽2郭江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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