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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开展活动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缴分析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8-03-31 15:00

本文摘要:这篇税收论文投稿发表了企业工会开展活动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缴分析,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无论核算还是会计处理都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一定要根据具体方式来进行操作。明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依法纳税,降低税务风险,依法合规地服务职工。

  这篇税收论文投稿发表了企业工会开展活动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缴分析,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无论核算还是会计处理都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一定要根据具体方式来进行操作。明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依法纳税,降低税务风险,依法合规地服务职工。

税收经济研究

  关键词:税收论文投稿, 个人所得税,工会组织

  一、工会的组织形式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企业工会是依法在企业内部设立的组织,属于企业的一个部门,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按照其章程组织企业的会员开展工会活动。企业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人民政府的补助、企业补助和其他收入。企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开展活动。工会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工会开展活动对个人的支付行为涉税分析

  1.工会组织为会员发放慰问品。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组织可以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可以给予补助,会员本人过生日可以进行慰问等。(1)工会组织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优秀学员的奖励。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中可以列支职工教育方面的优秀学员奖励、表彰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的奖励及开展文体活动奖励。企业工会在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时评选出优秀学员的奖励和对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的奖励,属于企业内部按照评选奖励办法给予的奖励,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工资、薪金所得”范围,此奖励属于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有关而取得的奖金,应按照规定一并纳入会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工会组织开展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中可以列支工会组织开展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工会经费中列支的开展文体活动奖励,是工会组织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时,按照竞赛规则评选出名次或等级,给予个人和团体的奖励。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该奖励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工会组织支付的各类酬金。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中可以列支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法律等各种知识培训所聘请的授讲人的酬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因此,企业工会为开展职工教育、干部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向聘请讲授人支付酬金时,企业工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企业工会聘请的讲授人为本企业人员的,其在工会组织的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各类活动中取得的酬金,应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并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工会聘请的讲授人为非本企业人员的,其在工会组织的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各类活动中取得的酬金,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工会代扣代缴。

  三、个人所得税计缴分析

  1.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企业工会作为一级社团法人,虽然财产是独立的,但是仍属于企业中的一个组织形式存在,为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只是更具有独立性。从这个角度理解,企业工会发生为员工支付文体活动奖励、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及讲课酬金等应税收入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主体应为企业,由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货币性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缴。企业工会发生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时,应按月向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提供发放给本企业员工的各项奖励、津贴、补贴、慰问品等信息的详细资料,由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并入本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统一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或其他所得的,由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分别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

  四、做好工会组织活动中个人所得税计缴的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税收问题给企业价值、声誉甚至生存发展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加强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已经变得刻不容缓。各级企业工会负责人、财务人员应高度重视税收管理,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2.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工会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税收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工会系统在税收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理顺纳税管理体系,为规范纳税行为提供基础保障。

  3.规范纳税行为。各级企业工会应高度重视税收问题,严格执行税收相关政策,规范会计核算及纳税行为,降低单位的涉税风险。

  4.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对工会财务人员税收法规方面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税法观念,提高纳税意识,促进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5.强化税收风险控制。各级工会应加强税收筹划,结合企业和工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工会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筹划,降低税收成本和涉税风险,更好地为工会组织提供资金保障。

  作者:王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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