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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论文范文(两篇)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8-01-17 11:38

本文摘要:下面是两篇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论文范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方案,不断推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完善,提升综合国力。第二篇论文介绍了中外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通过分析中外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税率及征收管理,发现了其中的存在的

  下面是两篇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论文范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方案,不断推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完善,提升综合国力。第二篇论文介绍了中外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通过分析中外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税率及征收管理,发现了其中的存在的问题。

国际税收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方案》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本文首先简单阐述了中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进行设计,并且深入分析了改进措施,以此为国家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推动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逐渐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税率类别

  1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国家使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为五套税率并存,这种税率制度造成了五套税率制度之间缺少关联性,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税收上的不公平,且又无法从制度上进行合理的解释。不仅如此,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上忽视一些纳税能力差异,不符合当代国家的发展现状,而且累进税率的级次过多且级距较为狭窄,造成个人所得税没有将收入分配调节功能进行全面的发挥。而基本税率也就是最低边际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较少,长此以往,对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会造成不小的打击。最为重要的是,现阶段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在最高边际税率上高于中国,这种最低边际税率较低而最高边际税率较高的情况,不利于国家人才的发展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

  2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方案

  由上可知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上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发展和创新,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不仅要改善上文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还要能够形成一种综合分类的所得税模式。

  2.1设计年综合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

  在设计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时,可以将家庭纳入申报单位的行列中,并且设计年综合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根据世界各国通用的做法,实行按年纳税,逐渐推动国家的税收工作改变为综合征收的模式。在新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中,可以将综合费用的扣除金额设定为5000元/月,而全年则为6万。而这种纳税模式可以适用于多种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工作中,比如包括稿酬在内的劳务所得以及包括个体、承包、承租等个人经营所得等多种不同的个人盈利模式。

  2.2设计按月扣缴税率以及按次源泉扣缴税率

  除此之外,还针对国家多数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实行单一比例税率的征收模式,让这种税率设计和按年纳税的综合税率表之间形成连接。如果有对按月按次纳税模式存在疑问的纳税人,可以为其申报以年纳税的税率制度进行计算,税额多退少补。

  3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方案的措施

  3.1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中的基本要素

  在进行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对一些设计内容引起重视,其中在设计工作前,首先要了解税率制度设计中涉及的基本要素。而税率制度基本要素包括税率在类型上的选择、类别上的设置、累进税率的下税率档次设计等。其中税率类型的选择就是要在设计过程中,针对税率的三种类型进行选择,而税率的3种类型之间在理论上各有优劣。而在进行新税率制度设计中,不只要明确税率制度的基本要素,还要对国家原有的税率制度以及分配观念进行总结分析。在国家传统调节收入分配的观念中认为提高税率、增加档次才能够有效调节收入分配,这种观念主要面向是国家在19世纪到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税收情况,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进步,逐渐意识到设计较为单一的比例税率,才能够让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调节收入分配不公的功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和发挥。

  以美国为例,美国一直在不断完善先关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但是根据美国税收基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所得税奉行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在未来,仍然有增加的趋势,可能会达到21%~23%。因此,国家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过程中,应该对传统的观念进行改变,结合当代经济发展现状,总结世界上的发展改革经验,合理的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进行优化处理。

  3.2分析普遍社会心理辩证的采取改革措施

  除了上述方面外,国家在开展相应的税率制度设计优化工作时,还要对普遍的社会心理进行分析,在全面掌握社会心理的基础上,采取最为科学也是最优的税率制度。虽然采用高税率、多档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达到调节收入分配平衡的作用已经逐渐弱化,相对而降低最高税率才能够真正发挥出调节收入平衡的功能,但是很多专家和学者在这个方面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看法,这就形成了一个普遍的社会心理,实际上就是对于高收入群必须征收较高的所得税。再这样的社会心理下,如果以为的采用单一比例税率,社会对这种税率制度就会较难接受,甚至会产生较为偏激的想法,反而会加剧收入不平衡。因此,以本文设计的税率制度为例,暂时保留下来税率制度中最高税率45%和一定的档次,满足社会大众的普遍心理,推动新税率制度得到良好的推广。

  4结语

  综上所述,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中存在着类别较多、超额累进税率级次过多以及最高边际税率较高等多种问题,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税收工作合理开展,需要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进行完善,本文通过建立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建立起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算国民的实际收入以及扣除情况,并且将余额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平均分配,最大程度的保证税收公平。

  参考文献

  [1]经庭如,曹结兵.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路径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17(12).

  [2]杨斌.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J].税务研究,2016(2).

  作者:卞小华 单位:武汉大学财务部

  《中外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个人所得税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那么我国的赋税是轻还是重?作为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各国的做法又有什么不同呢?跳出国界与地域的限制,本文通过对中外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税率及征收管理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

  1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很多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超过了其他税种,成为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那么,各国的现状是什么,税制之间有什么区别?

  2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例)

  征税范围即确定纳税义务人哪些收入是需要交税的。目前,我国税法规定了11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它们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而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应课税收入被划分为15大类,分别包括:工资、薪金;利息;股息;州、地方的退税;离婚赡养费(不包括子女生活费);经营所得(或损失);资本利得(或损失);个人退休金账户所得;退休金、养老金所得;租金;合伙公司及S公司净收入(其中S公司是指一些小公司,法律上视为一个法律实体,但税收可不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而是同合伙企业);农场收入;失业补偿;社会保险福利;其他收入等。在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除免税收入外,其他个人所得大部分属于应纳税范畴。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我们可得出以下两点不同:

  (1)在国外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在征税对象的范围上要远远大于我国,这也形成了他们较宽的税基,确保了财政的大部分收入。(2)关于征税所得来源合法性的确定,各国不尽相同。我国税法规定: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收入,必须有合法源泉,即必须为合法收入。走私、贪污、盗窃、诈骗、受贿、赌博等途径也会产生所得,但由于其是不法行为,所取得收入不纳入我国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但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并不以所得来源是否合法来判断是否应纳入征税范围,而是看该项收入是否导致纳税义务人纳税能力的增加。

  3个人所得税税率(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例)

  我国税法主要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比例税率20%。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已有近百年历史,其税率是不断调整变化的,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35%,共有4种申报方式,分别为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分别申报、单身和户主4种方式。

  例如:美国单身个人比有家庭的个人适用的税率高,因为单身个人无子女负担,相对应的必须支出较少,所以其实际收入较多,因此应承担更多的纳税义务。通过比较,可以发现,由于税收制度、公民纳税意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我国在税率的设置上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1)税率形式过多,档次高。在我国不仅有比例税率,还有各种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加成,税率减征;对于工资薪金更是有7级档次,如此复杂的税制征收在国际社会是罕有的。(2)税负不合理。同属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和稿酬所得,税率却不相同。一方面,有失税收的公平性;另一方面,给税收征管带来了相当程度的难度。

  4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以美国为例)

  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涉及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税种,随之而来的便是征收困难的加大。我国目前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由于我国起步较晚以及税制发展不健全,人们的纳税意识还比较薄弱,因此自行申报在实践中普及率不高,这也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源于以代扣代缴方式纳税的工薪阶层。在美国,政府建立了严密的收入监控体系,并实行双向申报制度。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收支记录,交易行为都在银行系统中有记录,而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与识别,便能全面我纳税人的基本纳税情况。而双向申报制度是指支付收入的雇主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同时与代扣制度相对应的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因此,当前我国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的最重要因素是没有建立个人所得税的监督、检查机制。

  5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世界的哪个国家,无论采用何种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总体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优于我国,我们应取长补短,发现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积极寻求科学、合理的所得税制度,在征收模式、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费用扣除、税收征管等多方面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明永红、张新琪.关于个人所得税中三种特殊计税方法的探讨[N].武汉:现代商业,2015.

  [2]朱颜.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N].西安:科技视野,2016.

  [3]张海双.中英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N].南京:市场周刊,2012.

  [4]蒋培德.中国按家庭计征个人所得税可行么[N].上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3.

  作者:王钰 单位:安阳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推荐阅读:《国际税收》(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深圳市税务学会主办。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从2013年7月起,《涉外税务》更名为《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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