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国外 期刊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 发表学术论文网电子论文》 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探讨> 正文

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探讨

所属分类:电子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9-02-21 10:17

本文摘要:摘 要:在大数据的大时代环境下, 消费者的购物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是目前的电子商务领域存在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现象。本文针对大数据的时代背景对我国电子商务中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提出增强保护隐私权的具体策略, 以期能够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在大数据时代下

  摘 要:在大数据的大时代环境下, 消费者的购物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是目前的电子商务领域存在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现象。本文针对大数据的时代背景对我国电子商务中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提出增强保护隐私权的具体策略, 以期能够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在大数据时代下服务消费者的水平并抓住电子商务的机遇得到全面发展。关键词:大数据; 电子商务; 消费者; 隐私权保护;作者简介: 王珍 (1988-) , 陕西西安人,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硕士, 研究方向: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企业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的经营模式能够反映出自身的发展理念, 对于增强综合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电商营销在当下已经进入到了大数据的时代, 基于大数据的时代背景研究提升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

电子工程师论文

  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作为交易的平台, 买卖双方在服务器上选择好喜欢的商品、不用见面就能进行信息、商品以及资金上流通的新类型购物方式。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但是随着出现的问题就是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身份信息、交易习惯甚至是生活喜好等涉及到消费者个人隐私的诸多信息都会暴露在网络中, 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策略

  (一) 电子商务作为大数据平台是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原因之一

  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服务的内容涉及面比较广, 包含大量的电子商务方面的信息。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凸显出”大”的特征, 庞大与海量的数据彰显出重要的价值, 云存储技术得到不断的应用。面对现代信息技术革命的新时期, 以大数据、云计算、大数据等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发展迅速提高了大数据化的应用场所与领域。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出现让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的过程中不再受时间以及空间的束缚, 使得人们的消费习惯产生了比较大的改变。更是因为计算机网络的高度发达, 这就使得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消费者的隐私权中的个人身份、个人数据等各种数据信息体现出更多的商业价值。此时的电子商务基础之下的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就与大数据的平台具有重要的关系, 研究的过程必然受到大数据的影响。

  (二) 避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网站非法的利用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使得传统购物发生很多改变, 消费者不再受到时间、距离上的限制, 大数据遵循消费者的个人购物意愿, 使之买到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为了加强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 电子商务企业就需要加强自身关于电子商务方面专业知识的储备, 熟悉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发展现状、电子商务的职业特征等多角度的信息。因为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主要包括IP地址、姓名、性别等在内的个人数据信息、上网习惯及网购习惯等在内的个人网络私事都可能被非法的利用。比如, 消费者在快递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在购物平台中浏览的购物信息、乘坐网约车时留下的地址信息或者订餐时填写的家庭地址等会使消费者隐私权遭受到严重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增加电子商务营销方法与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机结合, 电子商务企业应该根据消费者在网站页面上浏览以及提供的商品信息, 修订电子商务合同的相应条款, 再进行相应订单的填写, 再让消费者点击确定按钮提交订单进入到支付结算的页面付款, 此时在双方之间订立电子商务合同的信息相对具有一定程度的保护性, 此后再进行物流线下的交货。

  (三) 强化电子商务行业的自律性, 增加个性化的营销方式

  电子商务企业在进行网上营销过程中应该明确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消费产品的客体范围, 谨慎判断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与传统一般意义上隐私权之间的区别。这就意味着电子商务企业需要采用个性化的营销方式, 也就是采用与消费者消费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营销方案, 这也是具体针对客户进行营销的本质需求。因此, 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开展订单式的营销模式, 其主要是指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需求, 电子商务企业为消费者量身打造出符合需求的产品。虽然行政监管属于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重要途径, 但是电子商务行业也应该通过建立出具有自我管理与监督功能于一体的机构, 通过开展定期的培训与宣传实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给予保护消费者隐私权方面的指导。

  比如, 委派专业人员到跨境的一线电子商务企业学习消费者隐私权的专业技能, 或者参加诸如阿里巴巴集团所举办的“百城千校”等电子商务企业的专业培训。又如, B2B电子商务平台在消费者与电子商务企业之间扮演着中间商的作用, 它能够将电子商务企业内部的资源网进行有机的整合并且使得电子商务企业自身的产业链在上游、下游的商家之间进行互相交流, 进一步增强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

  三、结论

  以消费者隐私权的视角来思考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模式, 借助于大数据平台对消费者的网上消费给予帮助, 其具有节省时间的优势。在此种电子商务的背景之下, 消费者不仅能够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消费的自主性, 还能提升电子商务企业在大数据环境中对隐私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杨盼盼.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J].商场现代化, 2018 (19) :31-32.[2] 冯春兰.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关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研究[J].法制博览, 2018 (07) :45-46.

  推荐阅读:《电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7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主办的学术、技术类专业期刊。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dzlw/18566.html